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部务会议制度

1、部务会议由部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部长召集主持,部长、副部长及科室负责人参会,部机关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2、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其他需要传达的事项;(2)研究讨论全年工作思路、计划安排以及重要活动实施方案;(3)研究区委宣传部人员职责分工以及机关自身建设等(4)应当由部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部务会议一般由副部长和办公室提出,经部长同意后召开。

4、部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办理情况及时向分管副部长和部长汇报,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5、办公室负责部务会议的组织,并安排专人记录,重要事项印发会议纪要并存档。会议涉及的保密内容,参会人员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6、部务会议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公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管理

1、签收办理。公文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签收,进行分类登记。个人参加会议领取的资料,应统一交由办公室进行公文处理。

2、拟办承办。办公室收到公文后,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加贴公文处理签,提出拟办意见,急件要随到随办。要严格按照公文规定的办理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结相关工作事项。因处理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工作催办。办公室负责做好催办工作,对重要公文、紧急公文要跟踪催办。

4、立卷归档。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等,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文件原则不外借,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要及时催还。

5、上报的各类表格、材料等应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并报部长审核。

二、发文管理

1、拟稿。办公室按照行文规则撰拟,并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2、审签。以区委宣传部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初审,分管副部长审核后,送部长签发。一般性通知可由分管部长直接审核签发。

3、印发。文件印发前,由办公室负责认真校对,发现重要错误应及时送签发人审改。校对后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编号、登记、文印、分发。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额支出集体研究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配发按《迎江区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需政府采购的,经部务会议研究并形成纪要后,按要求报区财政局统一招标采购;购买桌椅、数码配件等不需政府采购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业务工作需要的专业设备,须填写《签报》表并附清单,先由办公室确认预算经费保障,经分管副部长同意,报分管财务副部长审批、部长审核,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3、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实行专人保管,人员调出应办理移交手续。

   4、所有经费开支原则上须经部长同意方能支出,大额经费开支经部务会议研究并形成纪要方能支出。所有票据报销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5、经费开支,原则上应通过公务卡支出。公务出差时乘车、就餐、住宿及补助等严格按照区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经部长及分管副部长同意方可安排接待,实行四单合一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单、报销单、发票、对方单位来函来电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其他需学习的内容

2、学习形式为宣传部机关学习会以及为广大宣传对象举办的政策理论以及知识宣讲等

3、坚持每月一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办公室组织并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部机关全体人员参会,平时以自学为主。

4、专题讲座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由分管负责同志提出计划,组织实施,可邀请市委党校及相关方面专家、学者授课。

5、办公室须在会前准备收集好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信息报道以及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工作。

 

 

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须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上下班时间规定及特殊情况下(如防汛期间)取消节假日的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

2、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上班中途离开区机关大院应向办公室说明事由。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①请假1天及以下的,由分管副部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部长审批。副部长请假由部长审批,并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有关领导报告,所有请假报备宣传部办公室。

②一般情况下,因各种原因请假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病假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事后补相关手续。

③请假1天以上的,应出具书面请假条,按程序进行审批。病假在请假结束后须提交正规医院书面证明。请假应如期返回并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如需延期应及时报告。

④请假期间要做好工作移交,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⑤部办公室做好登记工作,年终统计出勤情况。

 

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1、印鉴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所有用印均由印鉴保管员登记备查,将用印时间、内容、经办人、批准人一一记录清楚,并由经办人签字。印鉴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在空白纸及其他物品上盖章。

2、印鉴原则上不准带出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过分管领导批准。

3、印鉴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印鉴管理纪律,涉及未公开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未经签批,不得用印,未经批准而私自用印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4、印鉴保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妥善保管,定期清洗,严防损毁、丢失、被盗等责任事故发生。


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保证本单位不出失密、泄密事故。

    2、凡注明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个人不准将机密文件随意摆放或带回,不准私自复制、抄录、拍摄。涉密文件不得扩大阅读范围。

    3、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时,必须将承办、使用的保密文件、资料清退移交,个人不能带走。

4、凡涉及保密会议或讨论研究的不准外传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泄密。

5、各类文件、电报、简报等涉密资料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6、严禁通过QQ、微信等传播、发布文件及重要活动、会议等。

 

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6-5866025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Copyright © yjx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1232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