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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区检察院持续发力 三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多措并举,迅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件49人,批准逮捕4件23人,提起公诉2件30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20人,纠正漏犯7人。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抓好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深入分析和探讨黑恶势力案件的多发罪名、犯罪构成、立案标准以及在定性、定罪等方面存在的疑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提高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质效。

  二是坚持快捕快诉,形成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组成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团队,适时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手段,确保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快捕快诉。如办理的童某等20人聚众斗殴案,仅用45天时间审查完毕,现该案法院已判决,成为全市第一起被依法判决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办案中,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审查证据,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漏罪漏犯依法追捕追诉。如在审查吴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承办人发现有漏犯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区检察院 撰稿:张芳 审核:汪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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