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致广大居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辖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迎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迎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为了维护迎江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以下 10 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 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敲诈勒索周边厂矿企业、强揽工程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2. 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3.  以各种名义在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拆迁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

  4. 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

  5. 横行各类专业市场,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 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涉嫌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收车队”、“讨债公司” 、“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勢力。

  7.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 有组织地实施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9. 称霸一方、拉帮结派,进行寻衅滋事、打架斗股、强拿硬要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帮派势力。

  10.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1. 信函举报:安庆市迎江区华中东路 469 号(迎江区“扫黑办”);

  2.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 110   0556-5866422   5866316;

  3. 当面举报:可就近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4. 如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可拨打监察委举报电话 12388。

 

  安庆市迎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6-5866025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Copyright © yjx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1232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374号